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刘哲  吴亮  李保忠  郝廷玉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代扣了个人所得税,但未缴给税务局,如何追偿

湖南 05-24 22:02  悬赏 0  发布者:skyroo…… 给我留言  回答:(9)
A国企2004年改制时,发给100多位离职员工经济补偿金,并代扣了个人所得税。但现在查实,公司并未代缴给税务局。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2条,“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即税务局对公司的漏缴税款,可以不罚不追了。据此情况,我们离职员工可否向公司要求退回税款,并告公司挪用、贪污我们的税款?
问题补充:
另外,离职员工的股权也被公司强行回购,但回购款的20%个人所得税公司也没缴给税务局,是否意味着股权回购过程并未完成,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公司退回股份?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5-25 12:40
您好,    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相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
第1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因此,如果你们得到的经济补偿金数额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不需要缴税;
三、你们可以要求单位返还扣除的税费。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18-05-25 14:18
您好,针对你的补充,回复如下:
一、回购款的20%个人所得税公司没缴给税务局与股权回购是否完成没有因果关系;
二、股权收购是否完成,须看单位是否全部支付股权转让金、股权是否已经进行相应变更;
三、退一步讲,即使股权收购没有完成,职工能否要求收回股份,也需要依据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判断。
追问:

当年省国资委有关改制的文件规定,离职员工的股权可以转让、保留或继承,但公司提供的合同却规定只能转让给工会持股会(回购),员工都不知道有保留一说,只好同意公司回购。而随后几年中,有员工离职或退休,至今仍然保留有公司股份。现在我们才看到当年省国资的决定,可否控告公司隐瞒政策,不公平对待离职员工?

回答:

您好,一、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当年公司收购你们股份时有欺诈行为的,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二、但以合同欺诈为由,申请法院撤销的,已过期限。
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追问:

如果单位拒不退还扣而未缴的税款,我们提出诉讼,有没有胜诉的可能?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回答:

您好,单位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你们可以起诉。个人认为,有胜诉可能。

回复时间: 2018-05-25 13:17
你好!仔细阅读了你的问题,查阅法律并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你所说有问题是应该缴税而未缴,税务机关未发现,可不缴让退回。。而实际上你所面临的是,经济补偿金本身是不用交税的。当初公司是编造的名目少支付钱。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
第1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公司属于变相少支付经济补偿金,未足额支付的可以要求用工单位支付。但是经济补偿金未足额支付发生在2004年,距今有14年之久,而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你们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诉讼时效也只有3年。。建议协商处理或向所在地政府反映,诉讼不是很有利。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18-05-25 14:22
1、不可以要求公司退还个人;2、可以向公司上级管理部门,投诉控告,知道是谁干的实名投诉举报。3、关于股份回购,已经签订合同并履行,给付了回购款项,不可以要求以合同没有履行完成,要求返还股份,请求也根本没有胜算的。
回复时间: 2018-05-25 15:04
股权的回购与税款美誉关系,换句话说,公司代扣不代扣税款,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至于你说的公司代扣税款没有上缴,那是涉嫌逃税,你可以举报,但说退还给你怕是没指望的,
回复时间: 2018-05-25 15:06
扣而不缴,属于严重的税务违约行为,现在税收查的这么紧,直接到税务部门投诉即可解决问题。同时,公司的这种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可以以侵权为由要求公司赔偿。
回复时间: 2018-05-25 17:22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回复时间: 2018-05-28 16:46
1、经济补偿金本身是不用交税的。
2、这个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找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
3、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为从你们知道情况后的3年内。
回复时间: 2018-05-29 07:57
答:已经完成了,可以就税收问题向税务部门举报。
回复时间: 2018-05-29 09:06
这个先和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税务局举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海淀区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广东东莞
辽宁沈阳
江苏苏州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临沂
人气:263143
浙江 杭州
人气:82745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72444
山东 聊城
人气:208930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22433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1395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