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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孕产妇的经济补偿金问题

广东 11-23 21:48  悬赏 0  发布者:何妈妈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在公司工作三年多,现在正在休产假中,还有一个月产假就要上班了。接到公司通知下月公司需搬到异地办公,要求我休完产假到异地工作,否则只当我自动辞职处理,离职从我休完产假那天生效,并且没有任何赔偿,这样是合法的吗?现在是公司搬到异地,并没有说解雇我,这样我能取得经济补偿金吗?经济补偿金又是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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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3 21:57
首先,看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变更劳动场所的约定,有约定看约定。其次如果公司没有此约定,那么公司变动劳动场地,需要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如果达不成一致,那么单位辞退你,应该给你经济补偿金。最后,补偿金保准是每满一年给一个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补偿一个月,你在公司三年时间,应该补偿你3.5或者4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2-11-24 15:50
视乎合约而定
追问:

我的合同上写我个工作地点是广东,合约到今年12月31日到期,我一直是在广州工作的,现在公司要求我到中山工作,我不去,公司要求我自动辞职,但是我还是在休产假中,产假完后理应我还有哺乳假的,但是公司现在不作任何赔偿给我,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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