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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被公交车撞伤的赔偿问题?

广东 06-03 21:07  悬赏 0  发布者:gdfuyi……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的朋友2010年5月7日上午骑电动车去位于深圳科技园的公司上班,由于5月6号深圳下暴雨,路上很堵车。10点半左右我朋友行至科技园2站台处由于前面的公交车上下客的时间太久,我朋友看后面和左边都没有车,于是就想借左边的车道绕过前面的公交车再向右行驶(之前他一直是靠右行驶的,科技园2站台处没有非机动车道)。当他的电动车头刚刚进入左边的车道1/3左右就被后面开来的公交车撞倒了。公交车撞倒我朋友的那一刻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也没有刹车,撞倒我朋友后还行驶了11米。现在交警的责任花费是双方当事人各占一半,请问这样的责任划分合理吗?另外现在住院费花了3万多。这3万多应该是交强险里面付,还是按责任划分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呢?出了医疗费,最后的赔偿我们还应该索赔哪些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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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03 21:28
如果不服交警的认定书 可以提出复核申请
按目前情况 能够主张对方赔偿一半的医疗费 
其他赔偿根据你朋友实际损失来定
回复时间: 2010-06-03 22:10
按责任划分双方各自承担一半,你们还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治疗结束后,如果还有伤残可以去做伤残鉴定,按级别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费用和精神损失费等,这些赔偿费用都是各承担一半的.
如果有法律问题需要免费咨询,或者需要委托律师,请直接联系我:深圳万磊律师  13828783320
回复时间: 2010-06-04 11:34
住院费3万元,保险公司先出1万元,然后,你朋友出剩下的40%,公交车出剩下的60%。

责任认定推翻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你们还可以索赔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如果有伤残,还可以索赔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有争议,可以直接与邢律师联系,我们常年专业处理交通事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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