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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棚户区改造问题

吉林 06-04 14:31  悬赏 0  发布者:黄淑云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前后栋房子都是60平方多点但主房有 房照,附房有批件而且附房是二四墙,但具备居住条件,开发商也 承认具备居住条件,城建局的 主任跟 我谈说给 我按百分之70回迁楼,我 当天没签第二天我去 签开发商就 不 同意了,我家 这里 很多家邻居有 批件的 仓子开发商说太简易了建筑的 不好,一分也不能 给让自行拆除。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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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6-06 14:42
你好,如果协商不下可以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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