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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问题

江苏-南京 11-27 19:35  悬赏 25  发布者:jsycfn…… 给我留言  回答:(9)
婚后男方父亲赠送一套房子给老公,房产证使用的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请问这套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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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1-27 20:18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69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1-27 20:39
指定给男方个人单独所有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夫妻共有
回复时间: 2012-11-27 19:51
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你老公个人的受赠财产。
回复时间: 2012-11-27 20:13
属于你老公个人的受赠财产.
回复时间: 2012-11-27 20:51
属你老公的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2-11-27 22:35
您好:
属于你男方个人的受赠财产。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2-11-28 08:50
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回复时间: 2012-11-28 10:41
您好:
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11-28 14:43
如果男方父亲明确表示只将该房赠与男方,那这套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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