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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款

福建-泉州 11-28 03:12  悬赏 25  发布者:ychy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大哥因为读书户口迁移出去,现在已经在工作了不是政府事业单位是普通公司工作。现在我们村有一笔土地款分发给村民,按在村户口分发的,新任两委突然这次不分给我哥,原因是我哥已经结束学业没有迁回本村,但是新任两委在没有时间期限和召开村代会议自己内部决定的,这样的内部决策有效吗?具体要怎么反驳。(上任两委有分过两次土地款,我哥都有分到,这批土地款也是上任两委遗留下来给新两委的)
问题补充:
但是新任两委在没有召开村代会议自己内部决定的,也没有公告,也没有期限回迁。分发土地款时新两委内部决定(新两委有2-3个是旧两委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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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8 08:26
你哥的情形应当是无法享受到农村集体任何福利的,除非农村集体愿意给。
回复时间: 2012-11-28 08:54
可以先沟通
回复时间: 2012-11-28 09:33
你好,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决策程序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于你哥已经将其户口从村中迁出,毕业工作后也未将户口迁回来,你哥已经丧失了村民身份,所以你哥无权享受村民待遇,自然更无权分到依据户口所分配的土地款。
回复时间: 2012-11-29 17:11
若这款是你兄户口迁出前就有的,应可分配,建议请律师起诉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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