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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公司不续签合同,补偿金怎么算

江苏-常州 11-30 09:14  悬赏 0  发布者:zhuzhu…… 给我留言  回答:(6)
您好,我是2012年1月份进去公司并签订合同的,合同上是说商业项目完成到期,现在公司和甲方的合同10月份到期,因为后续合同未谈妥,所以先退场,等明年在入场。现在公司要求我辞职,我已经工作到12月初了,请问公司应该怎么补偿?
问题补充:
合同10月份到期,之后未签订合同,那11月份的工资是否应该双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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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30 09:19
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2-11-30 09:19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2-11-30 09:22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追问:

合同10月份到期,之后未签订合同,那11月份的工资是否应该双倍结算?

回复时间: 2012-11-30 17:15
1、你和单位存在着以完成某项工作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关系,在项目未完成之前单位将你辞退的,属于单方违法解除,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工作年限确定,你这里是1个月工资;
2、单位和甲方的合同在10月份到期不影响你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即使单位没有安排你工作,也应当按照规定发放基本工资。
3、建议你不要主动辞职,劳动者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和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条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回复时间: 2012-12-01 15:15
您好,、你和单位存在着以完成某项工作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关系,在项目未完成之前单位将你辞退的,属于单方违法解除,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工作年限确定,你这里是1个月工资;
2、单位和甲方的合同在10月份到期不影响你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即使单位没有安排你工作,也应当按照规定发放基本工资。
3、建议你不要主动辞职,劳动者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和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2-12-03 14:11
你好,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11月份的工资不能双倍结算。签订劳动合同有一个月的过渡期,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即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是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这个双倍工资的支付从第二个月起算,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多算到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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