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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居间合同违约问题

 06-06 09:57  悬赏 0  发布者:clh114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6)
本人签了一份二手房居间合同,因离开本市工作而放弃;违约条款: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守约损失,数量至少不低于履行本合同守约方应得的利益。即我得按合同价格和原房价格的差值赔付。合理吗?
问题补充:
我交了2万定金;房屋差值约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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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6月06日 10时00分
不合理,不应超过合同标的的20%。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06 11:00
超过20%的部分无效。
回复时间: 2010-06-06 11:23
你没有把问题说清楚。
回复时间: 2010-06-06 12:05
如果居间合同你可不用理此事
回复时间: 2010-06-06 16:54
对方可选择没收定金,或者向你追究违约责任,但你的违约金若约定过高,可以要求减少。
回复时间: 2010-06-06 23:59
明显过高(咨询QQ403274213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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