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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

河北-邯郸 06-29 14:0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现在鸡泽县教体局公然挑衅义务教育法,不做民意调查,仅凭几个人的决定来剥夺千万家长和学生的切身利益。  比如本人兄弟两人家住鑫泽花园,我们上班都忙,上下班时间和孩子上学放学的时间也不一致,4个孩子全靠老父亲一个人接送,4个孩子在9月1日开学以后分别是二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按原来都在实验小学一次就接送了。如果按照这次的新规定,那么4个孩子分别两个在实验小学,一个在西街南小学,一个在南街小学,接送一圈得10里路,现在街上车又多,孩子自己骑车又不放心,老人接送孩子难免顾此失彼,而且还有雨雪天气,大部分家庭也和我的情况差不多。到时候鸡泽县的街道可热闹了,到处都是穿梭于各个学校接送孩子飞驰的家长了。为什么教育局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就近入学规定,让孩子和家长舍近求远?  虽说是义务教育但是现在孩子的教育成本并不低,怎么不低呢?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鸡泽县的小学老师办补习班已经蔚然成风每个孩子一个月缴费300元不等,即便是省督察组驻鸡泽的时候都不收敛,鸡泽县教体局视而不见,不上补习班老师就对孩子厚此薄彼,家长没办法只能掏钱了,另外一个开支就是购买学习资料,学校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的学习资料,资料价格不言而喻,还有对于这次为什么会有这种规定,有传言说是,马上又有新建的私立学校要开始招生了,建设私立学校是好事,家长可以多一个选择,但前提必须是自愿的,不能因为某个领导的利益去逼迫学生放弃公立学校吧。我想问问是谁在谋私利?入暗股?收黑钱?教育局这么做难道不怕逼的众怒吗?希望这种规定不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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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6-29 14:15
你好。你可以上一级主管部门反应。
回复时间: 2018-06-30 00:00
你的问题我建议:你好。你可以上一级主管部门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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