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调解谈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广州纯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纯馨热水宝房产

广东-广州 12-03 21:10  悬赏 0  发布者:adfaer…… 给我留言  回答:(1)
甲男与乙女于1996年经人介绍认识,1997年3月份甲男便与乙女结婚,由于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姻期间甲男与乙女经常吵架,双方于2000年离婚。此后乙女为了孩子在2003年与甲男复婚,但是复婚后,甲男对家庭仍然不闻不问,现乙女无法与甲男共同生活,乙女只得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把双方名下的一套房屋判给乙女所有;十二岁的婚生子归乙女抚养。

争议焦点:1、甲男与乙女的房子归谁所有; 2、婚生子归谁抚养。

裁判:
首先,甲男与乙女之间的婚姻经历了结婚、离婚、复婚的过程,双方又选择在一起生活,并未珍惜失而复得的婚姻,可以认定甲男与乙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乙女离婚的诉讼请求;
其次,甲男与乙女的抚养问题,甲男与乙女均主张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孩子已经年满10周岁,本院征得孩子的意见,判决孩子归乙女抚养,甲男每月都付给孩子600元钱的抚养费;
再次,甲男主张首付款其中有58000元是自己婚前卖一套房子的钱,提交了2002年的房产购房合同和一份证人证言,但时间已近三年无法认定两个房子的房款有关联性,对于甲男的主张法院不予认可。对于双方的共同债务,甲男未提供任何证据,本院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
离婚纠纷必然会涉及财产和孩子抚养的问题,在离婚诉讼中,法院裁判由谁抚养孩子要遵循抚养有利原则,即由谁直接抚养孩子对其今后的成长、学习、生活更为有利。本案中,甲男和乙女的婚生子一直同乙女生活,一直由乙女照顾。现孩子年满12周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问题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本案中通过征求孩子的意见,孩子愿意随母亲一起生活,判给乙女也是合情合理的。
对于双方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子,双方均主张其所有权,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及其法理,分割财产时应该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本案中考虑到孩子应有个稳定的居所,且甲男有稳定的工作,按照条件优于乙女,所以把房子判给乙女所有也是合情合理,但乙女需把房子的折价款给付甲男。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4 14:34
参考资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上海杨浦区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广东东莞
广东广州
北京海淀区
河北石家庄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211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4766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66
辽宁 大连
人气:11330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04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6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