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陈利厚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我因别人欠我钱,去要钱,对方不认账,双方发生争执,对方动手打了我

陕西-咸阳 07-06 18:0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因别人欠我钱,去要钱,对方不认账,双方发生争执,对方动手打了我,我随手拿起一个灭火器,但没伤到对方就被他同事放回原地,我被对方用拳头猛烈攻击我的头部,导致我眼睛肿青,鼻骨骨折,压根断裂,我报警派出所说我拿灭火器虽没伤人,但已有犯罪行为,把我两各罚500元钱,拘留十天,现在医药费对方还不认,而且我的头部一直很疼!我应该怎么办?如果起诉对方大概什么程序?对方能怎么赔偿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7-06 18:30
可申请伤情鉴定,看是否构成轻伤,根据是否轻伤决定维劝方式
回复时间: 2018-07-06 19:4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西贵港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90
辽宁 大连
人气:14069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25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3041
广东 广州
人气:393181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86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