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利厚  蒙彦军  朱学田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财产分割

上海-普陀区 12-06 01:09  悬赏 0  发布者:Keepma…… 给我留言  回答:(16)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人是女方和男方母亲,还贷六年,尚余贷款,离婚咋分?急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人是男方一人,男方婚前还贷两年,婚后继续还贷,尚余贷款,离婚咋分?急
问题补充:
男孩,四岁,随女方回北方己三年,女方在家从事淘宝店生意,无固定工作单位(不排除为离婚而找某单位办理工作证明),网店是无休息时间的,所以儿子只能由外公婆带(长辈身体也不好);女方身体不好,高中动过脊柱大手术,留有20Cm支柱在体内,无法负重;女方家庭环境不好(只有父母房60平米,乱差);女方性格有暴力倾向,悲观+疑心重,常因心情因素阻碍视频探视;曾多次短信威胁男方若分得财产少,会带儿子去住廉租房,并让儿子长大后憎恨男方。
男方收入稳定;家境小康,在江苏和上海有稳定住所;男方生育有障碍(精子量极少,怀上儿子属偶然运气,有医学证明),男方提出若监护儿子,可免去女方的任何抚养费并随时欢让女方探视。
请问男方有机会监护儿子吗?

另女方09年曾背着男方带走了家中存款(数目不详,不低于28万,包括私下取走公司款约20万),男方不想再追究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06 11:15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 [上海-徐汇区]
  • 唐政律师 VIP
  • 电话:13917690418
  • 10525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06 12:30
女方和男方母亲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2-12-06 05:38
女方和男方母亲的共同财产,男方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2-12-06 07:41
1、是女方和男方母亲的共同财产,对女方的份额可以依法分割! 2、对婚后还贷的增值部分,给女方补偿
回复时间: 2012-12-06 08:19
1、是女方和男方母亲的共同财产,对女方的份额可以依法分割; 2、属男方个人财产,对婚后还贷的增值部分,给女方补偿。详细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2-06 08:31
1、是女方和男方母亲的共同财产,对女方的份额可以依法分割! 2、对婚后还贷的增值部分,给女方补偿
回复时间: 2012-12-06 08:34
女方和男方母亲的共同财产,男方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2-12-06 08:43
第一套房是女方和男方母亲的共同财产,对女方的份额可以依法分割! 第二套房是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对婚后还贷的增值部分,给女方补偿。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普陀区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2-06 08:57
房一中有女方名字,女方可以要求分割房产。房二中没有女方名字,女方只能要求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对应增值部分。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2-06 08:58
产权为男方,但婚后还贷部份为夫妻共同财产!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回复时间: 2012-12-06 09:02
你好:
    对于第一套房产,登记在女方和男方母亲名下,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登记份额,原则上两人一人一半份额。另一方面,由于女方在婚后取得,对于其享有的一半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与男方对半分割。对于贷款部分,如果是女方还贷,则相应的还贷份额所占利益,女方可要求一半。
    对此问题,男方可联合母亲主张获得房产权给与女方适当的补偿。
    对于第二套房,由于是男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应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不能主张产权。但对于婚后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女方可要求分割一半。
回复时间: 2012-12-06 09:18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回复时间: 2012-12-06 09:24
你好,该房产分割比较复杂。
对于第一套房,虽然产权证上是女方和男方母亲的姓名,但是该房产分割时并不是简单的按照一人一半进行。男方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占有一定份额。
对于第二套房屋,产权归男方所有,女方可就共同还贷部分主张权利。
这一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2-06 10:57
在房产一中,产权人有女方的名字,视为男女双方与男方母亲共同共有该房屋,即使男方母亲追加还贷,女方也应当享有四分之一的产权份额。
在房产二中,该房屋为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但对其在婚后还贷部分及还贷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回复时间: 2012-12-06 12:57
女方和男方母亲的共同财产,男方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2-12-12 16:03
女方和男方母亲的共同财产,男方无权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福建莆田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146
山东 临沂
人气:249557
湖南 长沙
人气:546008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86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50
浙江 杭州
人气:44341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