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吴健弘  王远洋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根据南京秦淮区武麟法官的自私判决如何进行三诉?

江苏-南京 07-13 17:48  悬赏 0  发布者:alpha1…… 给我留言  回答:(0)
离婚纠纷。领证十个月,分居一年3个月,无孩,无财产纠纷。男方家暴,恐吓,威胁,撬女方家门,勒索女方父母财产,女方做出离婚决定时已向男方补偿10万,男方在女方家里说离婚就自杀,要求女方家里赔偿,得到现金4万。女方起诉离婚,一次申请人身保护令未成功,两次起诉离婚均被判不准离婚。三次均由南京秦淮区法院武麟法官审理。第二次起诉,男方在法庭上直接威胁法官,敢判离婚就自杀并拉几个垫背的,法官调解时对女方说,现在男方情绪激动要杀你们全家,即使你们感情破裂,但是为了社会稳定,我们会重点考虑这方面的因素,会判不离。并且拖到审限最后一日发不离婚判决书。对于此等不作为、不公正、得过且过、不尊重女方权益的这位武麟法官,有什么样的办法可以争取我的权利???
另 男方家里极其贫穷,不想让女方离婚,提出天价赔偿,并且想尽可能的拖死女方,上诉必然不能改判,在法官的量刑裁定范围内并不出错,只是武麟本人胆小怕事,牺牲女方。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河北张家口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19517
浙江 杭州
人气:44206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