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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请问精神病危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应怎么处理?

 12-07 20:03  悬赏 0  发布者:sdp115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鞍山 回答:(2)
我家楼下住着一个40多岁的男性精神病,经常破坏公用设施,暖气管道包的保暖层都给你撕开,由于长期不交电费,电给掐了,自己又偷偷的给接上,上楼把楼上的电闸门打开,半夜三更用脚踹墙骂人,有时又踢别人家的门,我出门见的我就骂,搅得周围邻居不得安生,请问我们应怎么办?国家就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管管这些事,还百姓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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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08日 06时57分
可以向社区反映。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一向社区反映,不知结果如何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7 21:00
建议报案。。
追问:

李律师您好!我报了110, 110说我们去了也不好办让我找派出所,给派出所电话报警说晚上也不好办,让礼拜一再去派出说,百姓有事难啊,什么时候我们国家的法律能针对,有危害社会安全危险行为的精神病,出一条法律规范管理的法律条文就好了,还好人一个安全快乐的生存空间啊,我期盼着!

回答:

找其家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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