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集体土地上临时允许的建设的房屋能走司法强拆吗?

湖南-张家界 12-08 01:08  悬赏 0  发布者:zjjwf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好:
   我项目区现有一案例,该拆迁户属新建环城公路拆迁对象,家有二大人一子一女(子女都以成家),新建环城路时,以对该户给了两个安置点,县里面考虑该户要建房,临时同意该户在旁边自家的集体土地上建房,放些建材及住宿(没有协议,口头达成协议)。临时房建好以后,该户并没有在给的安置点上建房,而是将该安置点交易给了别人(注,该户在在征收他家土地时没有签字)。因县规刬,该户现临时建的户地上,须建加油站,但经多方协商均无效,该户提出要求还要给一个安置点。像这种情况县里面是否能采取司法强拆程序?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9 01:33
初步判断,转让临时安置点没有法律效力,已进行了相应安置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河北保定
江苏苏州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5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44
山东 菏泽
人气:219206
辽宁 大连
人气:1439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