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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遗产问题

 12-09 08:31  悬赏 0  发布者:mue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5)
请问夫妻一方过世,房产有另一方及子女安不同份额继承(原产证上是该对夫妻的姓名)
问题1.另一方在有生之年且只有该住房的情况下,子女是否可主张继承权
问题2.如果另一方有生之年,另择配额,并将其产权转让其配偶(因为此时产证上只有存活一方的姓名),子女如何主张继承权?何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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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755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09日 09时15分
1、可以。
2、需要子女一致同意,否则不能。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9 08:32
此问题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12-12-09 08:54
遗嘱有效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你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2-12-09 09:20
遗嘱有效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
回复时间: 2012-12-09 09:22
你有继承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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