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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一方家长资助购买的房子,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平均分割房产?

河北-石家庄 12-09 20:58  悬赏 0  发布者:zhzhj2……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们结婚时,男方家没有提供结婚房,婚后我们租房子住。最近,男方家要为我们出购房首付款。在谈到签购房合同时,我的意见是由我们俩人共同签合同,办理房产证时也登记我们俩人的名字,但男方家的意思是只用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签合同并登记房产证。我的问题是:这是我们婚后由男方家资助购买的房子,是算我们的共同财产?还是登记在谁的名下就算是谁一方的财产?如果若干年后万一闹离婚,我可不可以要求平均分割这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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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2-09 21:17
婚后夫妻购房写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有,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2-12-09 21:28
如果他家只出首付而余款由你们还贷,那么对于还贷及增值的部分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对这部分你可要求平分。
回复时间: 2012-12-10 10:40
男方父母明确表示首付款是对男方的个人赠与,那首付款属于男方个人所有,你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均分。
回复时间: 2012-12-10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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