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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损害赔偿

 12-10 07:38  悬赏 0  发布者:zhuzhe…… 给我留言 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 回答:(2)
我与河南黄金建筑安装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我无劳务资质),一工人在工地干活时受伤,我一直出钱将工人病看好回家,经鉴定为四级伤残,一审判决对方不服,二审正在进行中。请问,所有的费用(包括赔偿款,因公司不愿承担)应该全部由我方承担吗?公司把我的工人劳务费押着不支付有道理吗?急需回答,谢谢,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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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10日 08时33分
根据你讲述的情况,应当有你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应当在拖欠的劳务费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追问:

公司应当在拖欠的劳务费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理解?请问公司应承担什么样的连带责任?谢谢

回答:

公司应当将劳务费支付给你而没有给你,所以公司应当在其拖欠的劳务费数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0 09:05
可以要求发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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