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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词质疑

陕西-西安 07-28 07:30  悬赏 0  发布者:李聪和 给我留言  回答:(6)
判定原被告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确立,但己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被告不再负有给付义务的判词是否符合法规,是否符合判例用词,是否正确,是否用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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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7-28 08:13
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8-07-28 10:16
你好,按照你说的,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8-07-28 10:59
如果过诉讼时效的话您在法律上丧失胜诉权,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懒汉。
回复时间: 2018-07-28 16:16
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8-07-29 08:03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可以这样判
回复时间: 2018-07-29 21:57
正确,你已经丧失了胜诉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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