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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方。分别是:父亲,儿子,继子。 丙:继子在多年前偷拿父亲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去信用社贷款

陕西-安康 07-31 13:5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甲、乙、丙、三方。分别是:父亲,儿子,继子。
丙:继子在多年前偷拿父亲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去信用社贷款,之后更名改姓不再归家。这贷款到底归谁还?
      再者;当时信用社主任正是我们同村人,对我们家庭人员都是熟悉的,明知道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与其不属实,可还是顺理成章地给受理了。这种情况,信用社工作人员该不该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电话:1829254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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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7-31 14:03
谁贷的,谁还。
我的补充: 2018-07-31 14:04
信用社审核有过错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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