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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离婚,对成年子女的房产赠予

 12-11 18:33  悬赏 0  发布者:saujil……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6)
父母双方打算于近期协议离婚,有一婚生女,19岁,夫妻双方打算将其名下共有的一处房产写在女儿名下。如果把这点写在离婚协议上,是否具有法律效应?由于当时这套房产是在2001年购买的,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在过户之前,父母都有收回赠予的权利,收回后,就只归那个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所有?如果实行过户,大概要交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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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11日 18时39分
你好,1、有法律效力的;2、赠与办理公证后不能撤销;3、赠与只收取契税:房屋总价的1%-1.5%。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十分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1 20:15
赠与是需要收取契税的  详情可以咨询一下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12-12-11 20:25
协议约定是有效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36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11 21:03
有效,但未公证的,在过户前,赠与人有权反悔
回复时间: 2012-12-12 10:16
你好!1、写在离婚协议上,具有法律效力。
2、赠与的可以撤销。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过户缴纳的相关费用与手续,建议你们详细咨询房管局。
如需法律帮助、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或预约来所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2-12 10:25
你好,双方协商一致,是有效的,离婚协议经民政局盖章确认即生效,赠与协议也同时生效,对方无权撤销赠与,。对于过户费用,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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