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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付工资?

广东-广州 06-09 01:09  悬赏 0  发布者:kiko18……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于2010年4月8号入职某公司任职,当时签订了一份“试用协议”,内容是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000,试用期过后工资为2300-2500,签订合同并与其购买社保。但到5月30日都还没有与我签合同,经多次要求未有答复,也都只拿过一次工资1500,对此,本人于5月30日口头对老总说,如果这样的话,也许我会辞职,当时没有回应。于6月3日下班时,却对我说明天不用上班了,当时我要求他结算工资给我,但他却以银行下班为由,要求6月8日发放,但一直未收到工资,致电要求解释,却以要求本人回公司签订一份“放弃对其公司的诉讼权利协议”为由,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呢?家里老老少少都需要我来养啊,请尽快回复!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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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09 08:00
公司的要求是不合法的,你可拒绝。您可在当地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并维权。深圳李雪波律师 
回复时间: 2010-06-09 10:29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要求公司支付:
1、未足额支付的工资,按照你实际的工作时间支付
2、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按1个月工资计算
3、未签订书面合同的2倍工资: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算。
4、加班费等其他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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