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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期间学生溺水身亡

 06-09 01:16  悬赏 0  发布者:panxia……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山东 回答:(3)
三学生都是12.3岁,午休期间在有抽沙的河道玩,没有任何警告标志,而且抽沙者私自更改河水流向,造成两学生溺水身亡。请问具体责任人和如何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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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6月09日 08时16分
午休期间学校有管理吗?如果有的话学校是有责任的,同时抽沙的人也是有责任的.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你们敢问吗?我们这里的律师都受到威胁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09 07:25
挖沙的人应负赔偿责任,学校也应付一定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6-09 09:23
首先我很同情您,学校有这方面的管理疏漏,我们可以向挖沙人和学校一起主张,为了更好的维护你的权益,建议详谈以提出对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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