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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老人的医疗费问题?

 06-09 08:56  悬赏 10  发布者:yuxiao……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烟台 回答:(2)
我爷爷今年快90了,之前是自己做饭,他一个5个子女,今年过年讲好了我家和我大伯家一家1个月,
轮到谁了谁去接,在我家已经住到40天了我大伯也没来接,后来让我爷爷会原来的老房子帮他看门,他在那开了一个小加工点,因为没人给我爷爷做饭,他做饭把自己的屁股下面的骨头摔断了,我想问产生医药费应该怎么处理?有没有形成雇佣关系?而且手术的时候是我大伯1人做的主,没有经过我们同意。
问题补充:
可是已经讲好了每家一个月,如果是我爷爷是在其赡养过程中出现事故我们应该承担,而是我大伯明知我爷爷走路都不是很稳当,还让其1人做饭,所产生的后果是不是应其1人承担,本来我爷爷还可以自己解决一些问题,这下可好,只能我们来照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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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06月09日 09时36分
你好!威海苏律师解答如下:负责赡养义务的大伯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其在此伤害事件中是有过错的,如此高龄的老人,让其看门,没人照顾,且让其自己做饭,应是没有尽到善良赡养人的义务,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其承担。并不是雇佣关系。对于老人受伤如此大的事,应通知众子女,包括确定手术方案等,现在通讯如此发达,不通知是说不过去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如果方便加我QQ:77587696
告知详细的处理方法,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09 10:09
做饭不是雇佣关系,由几个子女共同承担医药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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