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家里的商品房一直租给别人,合同上明确指出出租期间物业费由租户承担

内蒙古-通辽 08-09 10:13  悬赏 0  发布者:莹 回答:(1)
你好,家里的商品房一直租给别人,合同上明确指出出租期间物业费由租户承担,几年后的今天物业公司突然追要近几年的所有物业费,包括租给别人期间的,而这段时间我们重来没有接受到任何物业公司追要物业费的电话,而且也没有享受过物业所提供的服务,因为物业不朝租户要物业费,最后却让我们承担巨额费用,如果要向租户追偿,可不可以让物业去,物业没有提供任何服务,期间房子出现问题花了6千多,也都是我们自己承担的,又该怎么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8-09 11:10
可以起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黑河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北京西城区
福建莆田
江苏无锡
广东东莞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907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