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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离婚,已起诉过一次,无法成协议,双方都在外地如何办理离婚

广东-深圳 12-14 17:29  悬赏 25  发布者:anlanc……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们于2007年结婚,2007年12月女儿出生,因性格不合,我于2010年4月起诉,5月份在当地老家法院开庭过一次,但男方不同意,法院未判离,无共同财产及债务,08年5月的时候为女儿购买了一份保险(5000元/年),第一年是他交的钱,之后四年全是由我个人交的费用,现在他协议提出来说以后一人交一半,但我不同意,如果我要再去起诉的话,因双方都不在当地,该如何办理,保险费应该怎么结算。盼回!
问题补充:
我是想保险费以后我自己一个人交完,我对他隐瞒了继续交保费一事,告诉他说我已退保,法院在保险此问题上会如何判决呢,是否要提供退保相关依据,另外我们对方都是在深圳的,我不知道他的具体地址,而且户口本,结婚证都在对方手里?按照有关规定,离婚后我大概应承担多少抚养费。
以下是对方发来的协议,请帮忙参阅下看是否合理,我应否签署。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女     随男方生活,由男方直接抚养、监护。以女儿名义开设一个银行帐户,由监护人保管。男、女双方每人每月存400元在生女杨希宸银行帐户上作为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其它合理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从签协议书当天起效,在每月30号前由双方直接打到生女杨希宸个人帐户上,不足部分应补足。
女儿保险费每年       元,男、女双方均担。每年  月  日前双方各存       元在生女杨希宸个人帐户上。
如男方未尽职或对女儿有虐待、遗弃、暴力、挪用抚养费等不利行为,女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监护权。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每年女方可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2 次。但应提前通知男方,探望的时间不得超于一天;暑假期间可带女儿一同生活。如探望期间对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中止、取消探望权;男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三、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甲乙双方协商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四、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当违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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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18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14 19:18
1,可以到对方居住满一年的法院起诉。
2,保险利益应平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2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14 19:33
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2-12-14 21:22
可在被告所在地起诉。可电话交流帮助
回复时间: 2012-12-14 17:38
你是指退保吗?如果是退保保险单有每年都有现金价值,按现金价值退保 如果是分红险 就另加每年的红利,如果不退保就继续交保费啊,到底谁支付保费就是你们双方自己协商哦,在起诉的时候都提出来
回复时间: 2012-12-14 17:57
离婚立案可以请律师代理,但开庭时你原告是一定要到场的。保险费自行协产,一人一半也不失一个方案。
回复时间: 2012-12-14 17:59
因你在当地法院已经起诉一次了,建议在原法院继续起诉;
回复时间: 2012-12-14 20:01
可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2-12-14 22:14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2-15 18:07
如果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起诉,请求判决离婚。若决定离婚可电话联系,我可为您具体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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