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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交通事故,处理完,但是遗留下电动车,到现在还在被告方扣留 已经三年

内蒙古-呼和浩特 08-10 22: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有一交通事故,处理完,但是遗留下电动车,到现在还在被告方扣留

已经三年,法官判决由对方保管当时我是新车,才三天,让我鉴定,一是我当时受伤三个月后才能行动,二是车在地方手中,我没法联系,到现在车不给车,修不给修,钱不给钱,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对方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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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8-10 22:54
这是可以按照过错来承担的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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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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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8-10 23:44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8-08-11 12:04
可以这么说:这是可以按照过错来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18-08-11 17:46
你可以主张财产损失,对方给了钱,当然可以保管车辆
回复时间: 2018-08-15 15:09
这是可以按照过错来承担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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