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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未到期,房东想另租他人。请问这样的房东违法没?

贵州-黔西南 12-15 14:45  悬赏 0  发布者:江山永固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某乡镇的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由于无房居住,于2012年3月想我乡民政办租了一个门面让妻子在那里经营,挣一点小钱帮补家计,今年10月25日乡政府某些人借口装修,想将我原租之房屋重新租给别人,请问,他们违反合同法没有?请明白人能告诉我?
问题补充:
房租租期是到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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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5 14:46
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追问:

尊敬的王律师:我还想问您一个问题,那就是民政办借口要装修,把租金也退给我了,说是装修好以后再重新租给我,而今却想另租他人。您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吗?(合同还在我手里)

回复时间: 2012-12-15 14:50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您与民政办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在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租赁合同。如民政办强行解除合同的,您可以向民政办主张违约金或其他损失赔偿。

天津滨海王胜言律师
追问:

尊敬的王律师:我还想问您一个问题,那就是民政办借口要装修,把租金也退给我了,说是装修好以后再重新租给我,而今却想另租他人。您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吗?(合同还在我手里)

回复时间: 2012-12-15 21:00
向民政办主张违约金或其他损失赔偿。
回复时间: 2012-12-15 22:15
可以约定
回复时间: 2012-12-17 15:24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对方违约,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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