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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来自江苏省泰兴市古溪镇的农民的不解与愤懑

江苏-泰州 06-10 06:27  悬赏 0  发布者:lingy7…… 给我留言  回答:(1)
陈律师,您好,我是江苏泰兴古溪镇的村民,我们这边修渠道,经过我们家门前,在村计划修筑期间,我们就多次跟村里领导打招呼,说如果碰到我们家的东西要提前通知我们,诸如树木啥的,可以移植一下,但他们施工期间,没任何人通知我们,还将我们家的树木挖出,丢了,其中白果树是有林权证的;渠道修到我家门口一段,因靠近我家房屋(最近距离只有70公分左右,两边用沙土回填,下雨,我们家有三分之一的地方都是渗进的雨水),因此我阻止了他们施工,因此村里过来解决了,就只是将渠道跟房子的距离留到了1.1米左右,村干部家属还用恶语辱骂我十多分钟(五个村干部在场,任由其辱骂,不让我开口),我向上反应,他们说我犯法了,我想问问,就此事,我犯了哪条法律?谢谢
我家的房子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他们的理由是土地是集体的,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我干涉了,就是犯法。我不明白的是,土地是集体的,是不是就是他们有损了我们家的房子,我也无权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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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10 08:49
不存在你违法的问题,你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要求村干部给你赔礼道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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