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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上班十年,中途开始签订合同,合同是两年一签,最近这两年又没有签过了

陕西-延安 08-25 17:5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公司上班十年,中途开始签订合同,合同是两年一签,最近这两年又没有签过了。签合同开始一直以来有一个劳务输出单位。前几天我已看病请假,领导没批,我把假条放桌上走了,请假时间准时回到单位,向领导报道,第二天领导通知我回家休息,退回人力资源部,这种情况我能得到赔偿吗?算不算是无故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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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8-25 22:26
需要根据你们的合同约定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没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8-08-28 12:00
看双方的约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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