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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司要主动和我解除劳动合同

 12-19 00:40  悬赏 0  发布者:comein……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2)
我于2010年5月和公司签定广州市办事处的劳动合同,工作2年多,到2013年12月合同才到期。现在公司要求与我解除原定广州合同,签定阳江市办事处的劳动合同。公司答应签定合同后,按原定合同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即两个月工资。请问大状们这是合法吗?我有更好的维权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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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19日 09时59分
假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多谢晒,我会尝试同公司商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9 00:50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法,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你同意的,就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给每年一个月工资补偿即可。
追问:

也就是说,公司如果今年跟我强制解除原定劳动合同,再签定另一份合同,单位都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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