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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你好,打扰你宝贵的时间了!先表示感谢! 我想向您咨询下债务方面的问题

安徽 08-30 10:4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王律师你好,打扰你宝贵的时间了!先表示感谢! 我想向您咨询下债务方面的问题! 我是债务人,之前在网上玩股票亏了将近20万,然后就背了十几万的债务! 1,广发,中信,招商三家信用卡,合计六万多。 2,百度金融,九万多。 3,其他小贷合计三万。 现在都逾期了,三到五个月。 家里没办法给予帮助,自己工资跟不上。目前几乎没处理。工资四千一个月。 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这些,怎么去沟通协商? 现在的问题就是 1,银行那边都是需要先处理一部分才能协商,今天客服刚讲要百分之五十,才能去协商。我没那么多钱 2,那么多家,我应该怎么去沟通平衡?  非常期望得到你的帮助,再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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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8-30 11:13
建议信用卡及时还。本金超过1万元,逾期超过3个月,经过催收程序还不还的,银行若报案,涉嫌信用卡诈骗。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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