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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定性是否合理

湖北 12-19 21:01  悬赏 0  发布者:90830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1997年考入武汉市卫生学校,户口本来是农业户口,并且在汉南老家有2亩3分责任田(人均)。由于学校要求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我不得不将户口迁出,2000年毕业后,因是临时工户口没有落户,学校将我的户口迁到汉口宝丰派出所临时寄存并要求我尽快迁回原籍,2006年我将户口迁回汉南区,但是户口性质变更为非农业户口(汉南区派出所规定),而当时我一直是在外打临时工,现在也是。2012年我的老家要开发拆迁,而村里却以我是非农业户口为由说我不是本村村民,不能享受拆迁补偿,也没有责任田,那么就是说我出去读书失去了我本该拥有的一切权益,请问这合理合法吗?我真的不算本村村民吗?那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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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20 08:31
定性不合理,你应享有补偿款分配权
追问:

请问我该如何维权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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