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晓航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  朱学田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不服从工作安排

广东-佛山 12-20 16:45  悬赏 0  发布者:Pislin 给我留言  回答:(2)
公司合同注明地点为佛山,员工地点在佛山三水工作,由于工作需要,调动到佛山南海工作。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都不变。员工不服从安排,能否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21 10:46
一切以合约为准,协商一致方能变更的
回复时间: 2012-12-21 14:13
以合约为准,协商一致方能变更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苏州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9935
河北 保定
人气:163708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6531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