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陈晓云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请问我是成都市武侯区的,现在政府要征用我的房屋,但是我们在2000年前已经拆迁过一次

四川-成都 09-07 21:28  悬赏 0  发布者:从新开始 回答:(2)
请问我是成都市武侯区的,现在政府要征用我的房屋,但是我们在2000年前已经拆迁过一次,现在属于二次拆迁,现在拆迁办说我的拆迁过度费早在2004年已经领取了,但是我本人从未签字领取过拆迁过度费,而且告知我只能按照2003年的拆迁补偿标准给我赔偿,现在让我将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给他们,他们给我查询那些补偿款我领取了,这个让我提供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做法合理吗?而且告诉我不提供不签字的话到时候一分钱都没有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9-07 21:34
您好,可以拒绝提供原件
回复时间: 2018-09-08 09:01
看具体什么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北京朝阳区
山西太原
北京朝阳区
广东东莞
上海徐汇区
黑龙江黑河
安徽合肥
云南昆明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8808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698
辽宁 锦州
人气:441203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971
广东 东莞
人气:385927
四川 成都
人气:79672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