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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货物责任

福建-厦门 06-12 10:39  悬赏 0  发布者:QQ12QQ 给我留言  回答:(1)
如果我们公司的老板在另一个地方与别人合作开一家公司,由于地理条件的因素,他们公司订购的货物,客户都是送到我们这里,由我们这里代为签收,签收的单据和货物直接给他们公司,没有留下其他单据,如果他们公司与客户发生纠纷,或者否认收到货物,我们签收人员有责任不?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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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13 10:02
签收人员代表的是公司,你们是属于职务行为,一般是不负责任的,但是建议您们做好单据的交接工作,可以做个交接清单让接收人签字或者盖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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