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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员工终止合同,其未休年假是否按月工资的三倍支付

四川-成都 12-25 13:12  悬赏 0  发布者:liumei……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与公司的合同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但我还有十二天的未休年假,请问折算工资是按三倍计算吗?
还有这两天公司让我把工作交接完,就休年假,我不想休,公司强迫休年假,合法吗?
请给予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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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25 13:22
你好,公司不可以强迫休年假,但是未休的年假也不能按照三倍工资计算,只有国家法定节日才可以领取三倍工资,周末加班是双倍工资,平时加班是1、5倍工资。建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2-25 13:36
您好!是这样的
回复时间: 2012-12-25 14:57
积极协商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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