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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金基数

江苏-苏州 12-26 16:03  悬赏 25  发布者:betty2……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的合同是2011-3进公司,合同期6个月,后来因为怀孕2012-1-4 生孩子,合同顺延至2013-1-3 。公司于2012-12-1 告知合同不续签,并告知提供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核算为前12个月的税前工资平均数,税前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年终奖,计算月份为:2012-1---2012.12 ,
我们公司2011年的年终奖是2012.1 发放的。人事部,将2011年的年终奖算在2012年1月份的工资基数里,但是在2012年12月份的工资并没有将2012年的年终奖算入基数内?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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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26 16:36
员工怀孕期间,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2-12-26 16:52
不合理,可以投诉或者仲裁处理。
回复时间: 2012-12-26 16:55
看公司对年终奖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2-12-28 15:09
到期前12月的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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