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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广西 12-15 13:20  悬赏 10  发布者:lilysh…… 给我留言  回答:(2)
求助!!
这件事情是这样的,大概在8年前,我爸和一个比我还小两岁的女人发生关系并生了一个男孩,当我妈发现后要求和我爸离婚。最后,两人商量协议离婚,当时他们共同的一套房子给了我妈,和房子配套的杂物房的使用权给了我爸。在这以后我爸的那个女人就一直一打电话或发短信的方式对我妈进行人身攻击,没办法我们只好把电话号码都换啦。不久以后我爸就和她搬到杂物房住,而我们因为不想把我妈和我爸的事情公开,所以房子一直在出租(这是单位管理的房子),往后的日子就更不太平啦,那个女的知道我们住在哪里,她只要不高兴(和我爸吵架等),就那着砖头、锤子等上我们家去砸我们的们,或者用东西堵我们的门锁,现在我家的们已经面目全非了,锁也换了三把,每次来我们都打110,第一次警察去警告过她,但之后的几次,我们报警,他们就不想理啦,而且说这是你们的家事我们不好管,还有她来砸门又是不大不小的事也不好管。请问现在警察不管啦,难道我们就没有安定日子过啦吗,而且她还扬言如果警察抓她,等她放出来她就整死我们。试想一下,她来砸门这几次,我们刚好不在家或在家里,如果她来的时候,我妈和我刚满一岁的孩子在楼下玩的话,她是绕过她们去砸门呢,还是直接砸我妈和我的孩子,这样的后果谁来负责呢?请大家给我想个办法指条明路。我想给我孩子一个健康快乐成长的环境,不想让他受到上一代恩怨的影响。请帮帮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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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8-12-15 13:48
警察必须处理。
回复时间: 2008-12-15 15:23
砸门的行为属于毁坏公私财物,警察应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而不应以家事为由推诿。另外,你可以起诉这个女人民事侵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如果你不想再和她打交道,干脆就把房子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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