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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律师,工厂派遣一名员工在另一座城市,为另一个厂进行维修服务,已经7

重庆 10-04 13:0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请问一下律师,工厂派遣一名员工在另一座城市,为另一个厂进行维修服务,已经7.8年了,工资由原工厂支付,和原工厂签订了劳务合同,工厂没有给员工买社保,此员工在原工厂为他租用的出租屋因病死亡,死亡时间为晚上,第二天下午被工友发现,这种情况能否视为工伤?符不符合,员工在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这一条?或者其他工伤条款,这名员工相当于是原工厂外派这种情况,专门为另一个工厂维修原工厂提供的工具,原工厂是在市区,被派遣地是在市区管辖范围内的一个县,原工厂和另一个工厂属于合作关系。我们认为工伤,工厂认为是固定外派,不属于流放外派,说是不属于出差,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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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0-04 18:16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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