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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这样是不是违法行为

 12-28 09:13  悬赏 0  发布者:954387……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营口 回答:(3)
2006年因本地一项工程占地动迁,我租用村里的地建的一处25米长大棚子种菜得到了征地赔偿款。当时扒掉了15米长,因为在征占区域内有15米长,余下的10米长 没有扒掉,以后经过我维修,我又在这10米长的大棚内继续种菜,2008年又有外市的一项工程又征占了这部分10米长大棚子给了补偿款,请问我这样属不属于重复包赔,如果是重复包赔,我这样属不属于违法行为?
问题补充:
当时按照25米长全部给包赔的,结果在征用时只用了15米,所以还有10米没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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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30日 05时08分
这是民事补偿,只要双方自愿就可以。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28 17:24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政府行政裁决。由于土地征收涉及众多层级,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2-31 10:24
不是违法行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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