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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装修合同

江苏 06-13 23:37  悬赏 25  发布者:求索22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家昨天跟装修公司签定的装修合同,交了1000元订金。签订后设计师并没有把报价单给我,我也还没有收到设计图纸,但晚上设计师打了个电话给我,说预算时漏掉了一项,要加钱,我们觉得他们是故意设的陷阱,所以现在想解除合同,但对方公司要求我们赔偿10%的违约金,我们还没有开工,约定的是五天后才开工,合同中关于违约金上约定,如果由于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对方的损失。只有这一条约定。设计师后来要求加钱,我们并没有证据证明他是在我们签定合同后要求加的,因为现在我们还没拿到报价单。我家里愿意承担1000元的定金赔偿,但我觉得他们还没开工,没有任何损失。请问是否我们还需要承担10%的违约金呢?
问题补充:
另外,如果不需要赔付10%,我应当承担多少违约金呢?前提是对方并没有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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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6-14 09:00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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