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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发放问题

山东 12-28 22:57  悬赏 0  发布者:求助着123…… 给我留言  回答:(1)
高校的助学金不及格就不发,或者退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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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2-28 23:24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如果已经被评审为助学金发放对象,高校不能以成绩不合格而具体发放。具体可参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我的补充: 2012-12-28 23:25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如果已经被评审为助学金发放对象,高校不能以成绩不合格而拒绝发放。具体《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有相关规定。 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六条 地方财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 各高校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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