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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转让十多年未办理过户的问题。

广东 12-29 15:41  悬赏 0  发布者:mzfstk……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于二00一年三月十一日把本人的一套房改房(1987年建成1997年房改取得)、转让给乙方,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有中介人、证明人签字,未经公证),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现我要求对方过户,对方因过户费用高不肯过户,我该怎么办?(附协议书内容)
房屋买卖协议书
甲方:卖房人
乙方:买房人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座落于汤坑镇南市场农行宿舍A幢第6层602号住房一套出售给乙方。
2、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叁佰捌拾(35380)元整,乙方在协议书订立当天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3、甲方在协议书订立当天把原房地产权证、用电缴费簿、用水户缴款手册、有线电视用户卡交给乙方,甲方不承担在办理过户方面的手续及费用支出。
4、协议书订立后,本套房屋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均为乙方所有,乙方在以后房屋转让中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5、凡是有关房屋所属甲方有私人纠纷的,应由甲方无条件出面并负责解决。
6、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中介人:                       证明人:
                                          二00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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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29 16:16
要求按合同约定履行
追问:

因当时未明确过户期限,只说明甲方不承担在办理过户方面的手续及费用支出。
法律上不知怎样认定过户期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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