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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已签字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应?

广东-深圳 06-14 13:46  悬赏 0  发布者:梅子1977 给我留言  回答:(2)
请问夫妻双方共同所属的房产在离婚前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如男方同意将房产无条件过户给女方,并达成协议签字办理离婚,但离婚后,在办理过户过程中,男方反悔,不同意将该房产无条件过户给女方,而要求将该房产进行分隔,一人一半,男方的要求明显地违反了双方离婚协议。请问男方提出的要求是否合法?其双方已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可否做为具备法律效果的文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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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14 13:49
女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作为证据到法院起诉男方到房屋管理处办理房产变更手续.
回复时间: 2010-06-14 14:35
你好,离婚协议是有效的,男方应该按协议约定履行。如男方反悔,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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