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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三人因为纠纷进我们家动手打人,然后原告为他人刀伤所致轻伤二级

山西-朔州 10-15 14:4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原告三人因为纠纷进我们家动手打人,然后原告为他人刀伤所致轻伤二级,因为我在现场,现起诉把我和另一被告一同起诉为故意伤害罪,检察院起诉书说被告两人轮流持刀乱砍,造成原告为刀伤的轻伤二级,我该怎么样证明我没有持刀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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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0-17 11:18
及时请律师辩护,犯罪事实认定是要确凿证据的,前一阵子在朔城区法院辩护一个恶势力犯罪就因指控证据不足,当庭宣判寻衅滋事罪不成立。
回复时间: 2018-10-15 14:45
不能这样的
回复时间: 2018-10-15 14:47
建议在当地当面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8-10-15 14:50
看证据吧,具体来电
回复时间: 2018-10-15 15:28
需要对方证明
回复时间: 2018-10-15 16:14
委托律师辩护
回复时间: 2018-10-15 18:10
你好,纠纷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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