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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家里举办了结婚仪式,但一直未登记,给她们家彩礼3万,首饰什么花了2万多

内蒙古-赤峰 10-16 09:2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和她家里举办了结婚仪式,但一直未登记,给她们家彩礼3万,首饰什么花了2万多,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半,现在要离婚了,这两年她什么都没往家里拿,还拿着我的工资卡,我一年工资十万,每年给她交养老医疗保险2万多。目前卡里还有3万多余额,但被她这两天取出来了。现在因为没登记,现在是协议离婚,请问我都能要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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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0-16 10:39
你好!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8-10-17 09:17
你好,你们不存在婚姻关系。
回复时间: 2018-10-16 09:23
基本上要不回来什么
回复时间: 2018-10-16 09:32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8-10-16 09:46
你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直接分开即可;可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以及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8-10-16 14:00
基本上要不回来什么
回复时间: 2018-10-16 16:34
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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