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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存折里的钱由于法院执行错误被转出

天津 12-15 20:13  悬赏 0  发布者:linanx……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家存折上的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法院走了,当家里急需这笔钱的时候才发现存折里没有一分钱,询问过银行工作人员之后告知是被蓟县人民法院划拨出去了。家人感到莫名其妙。在家人一再要求之下银行工作人员答应查询此事,经银行工作人员的查询与联系,在十几天后告知我家人是由于蓟县人民法院执行错误把我家的钱取走的,后来这笔钱又回到存折里。据银行的工作人员解释是蓟县人民法院拿着有效证件来取钱的,上面的名字是我爸爸的名字而且身份证号码也一致,银行才按程序执行的。
 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事情我们应该怎样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我的家人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听到,而且这笔钱是因为奶奶住院急需治疗费才去取的,结果耽误了治疗的有效时间,现在还留院观察。我们是否可以要求这段期间的存款利息赔偿和误工费的赔偿或是要求道歉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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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15 20:24
对于你们的损失法院应依法予以赔偿
回复时间: 2008-12-15 20:24
可要求国家赔偿。
回复时间: 2008-12-15 20:37
首先 法院是司法机关 不应该像老百姓那样拿着证件划拨当事人的存款 其次 这样的事情 弄起来耗时费力 算了 
回复时间: 2008-12-15 20:54
你好:你可以向银监会投诉银行,也可以要求法院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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