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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单身,在网上认识一个吉林男的,我们系恋人关系,他说可以在防城港给我从开发商手上拿便宜房子

山东-济南 10-20 08:0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单身,在网上认识一个吉林男的,我们系恋人关系,他说可以在防城港给我从开发商手上拿便宜房子,催我去见面,后来了几个人到他的房产信息中心玩,并给我说起写字楼的租金,总之夸的特别指,她所谓的嫂子,更是说了一个多小时导致我最后错误判一断,买了写学楼,他当我面说是给老总打电话8500元一平,我刷Pos机和转帐共计423965,他们还让我鉴下承诺书,后期来办贷款,如果办不了,他们有权利卖我的房子,卖房款与我无关,后来无意间知道这个写字楼用途已变更了两次,而且此楼已逾期两年,了,签的合同价是6ooo一平,后来又告诉我是业主因房价涨了,委托他们卖的,最后给我开的收据也是按6ooo一平开的,剩下的没有收据,这钱都给业主了,他们没挣钱,而事实上这楼连6ooo一平都值不了,最后在群里得知有与我房号一样的,才证实,他们四个人居然是把别人的房子卖给了我,业主根本不知道也没拿上钱,房子备案在我的名下。后查POS流水,我的钱刷到了商铺里,但最终pOS机和转账是同一个人,17万多就这样没有了,后查询,那个男人也是有家的人,请问这是诈骗吗?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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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0-20 11:11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对方涉嫌诈骗行为,您可以报警解决。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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