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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1 19:45  悬赏 0  发布者:nishih……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铜梁 回答:(1)
甲未满16周岁,甲的爸爸打甲表哥的工,甲的表哥开了多间店铺,其中一间交给他爸爸打理。而甲在店铺里偷了一两百元,请问如果甲偷的钱是属于他爸爸的还是他表哥的?假如他已成年,数额比较多,爸爸如果不报案,偷窃近亲属的钱可以不追究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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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31日 19时47分
一般这样的案件可以不予处罚的。
评论者:张宰宇律师
时间:2013-01-01 08:04
1.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2.重庆主城盗窃金额到达1000元、其他区县达到800元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全部退赃、退赔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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